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我想问一下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不是根据标的物来区分的呢?一项合同里,如果就交付标的物来说,交付标的物的就是债务人,接受标的物的人就是债权人,但是对于标的物的对价来说,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不是就反过来了,买方就是债务人,卖房就是债权人呢。我这个地方没有转过弯来。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5:0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的,你说的没有问题。根据标的物来区分债权人和债务人确实是有效的。在一项合同里,如果以交付标的物来看,交付标的物的就是债务人,接受标的物的人就是债权人;但是,如果以标的物的对价来看,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转折”,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也需要反过来。买方就是债务人,卖方就是债权人,而这也就是你之前所说的“转过弯来”。 拓展知识: 此外,不仅交付标的物和标的物的对价,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也存在着一个别的术语“权利当事人”,也就是说,在市场上存在着同一份合同文件,受合同文件义务约束的人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而其中的权利当事人,指的是拥有合同权利的一方。
2023 01/11 15:07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