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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2017年度开始营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7年度发生亏损2,000,000元;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500,000元; 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6,000,000元。 (二) 要求: 1.编制结转2017年度亏损的会计分录 2.编制结转2018年度利润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9年应交所得税税额(假设无纳税调整事项) ,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结转2019年度净利润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并编制2019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6.编制宣告分派2019年度现金股利2,025,000元的会计分录。 7.编制年末结转“利润分配”有关明细账户余额的会计分录。 8. 登记“利润分配”总账账户 (丁字账) 并结转余额。
m630786966 | 提问时间:2023 01/10 08:24
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您
2023 01/1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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