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度开始营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7年度发生亏损2,000,000元;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500,000元; 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6,000,000元。
(二) 要求:
1.编制结转2017年度亏损的会计分录
2.编制结转2018年度利润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9年应交所得税税额(假设无纳税调整事项) ,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结转2019年度净利润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并编制2019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6.编制宣告分派2019年度现金股利2,025,000元的会计分录。
7.编制年末结转“利润分配”有关明细账户余额的会计分录。
8. 登记“利润分配”总账账户 (丁字账) 并结转余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m630786966 | 提问时间:2023 01/10 08:24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您
2023 01/10 08:3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