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位于县城的中药生产企业甲为上市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甲企业进行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2019年综合题节选)
(1)6月将一批自产药品分配给股东,该药品的成本为30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450万元,企业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解析】
(1)将自产药品分配给股东,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450万元,结转成本300万元。则应调增会计利润=450-300=150(万元)
视同销售的增值税=450×13%=58.5(万元)
视同销售部分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应调减会计利润=58.5×(5%+3%+2%)=5.85(万元)。
为啥以上,销项有,进项不抵扣,而是直接用销项算出来附加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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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3 01/03 09:36
你好,视同销售是用市场价格做计税基数的
2023 01/0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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