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建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原材料的来源是从闭坑矿山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原材料成本是根据闭坑矿山治理项目的合同价及治理期限按期分摊的,现有一闭坑矿山,有建材石料产出,也有矿石产出(矿石销售是一般计税),它们的成本按产出的吨位分摊核算,也就是进项税额要计算抵扣,工程费用按合同付款,前期的已计算抵扣,后来又陆续收到工程发票因没有销项税暂放在待认证科目了,而且原材料科目已结转清了, 请问老师,这种情况应该要在12月份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出来计入成本费用中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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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2 12/26 17:02
你好; 如果你 这个发票是真实发生的; 你到时认证后转进项税去 ; 到时转出 ;或者是 把没有认证的部分转成本费用去; 可以的
2022 12/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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