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给乙公司一批货物,取得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另收取了包装材料及安装服务费5.65万元。(2)销售一批库存原材料,取得含税价款226万元;(3)将自制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批自制产品的生产成本合计为10万元,无同类服装的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4)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一批免税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运送该批农产品的运费1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为生产应税产品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已支付货款并已验收入库已知:有关涉税凭证合法且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问(1)2021年11月该企业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计算2021年11月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3)计算2021年11月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26 12:49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2021年10月该企业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100*0.13+5.65/1.13*0.13+226/1.13*0.13+10*1.1*0.13+20*0.1+1*0.09=43.17
2022 12/26 12:54
4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