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农民手
中购进大米用于生产雪饼,支付价款100000元,开具农
产品收购发票。大米已在当月全部领用。(2)购进贷
款服务,取得普通发票注明税额5000元;购进一批食品
添加剂用于生产食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6000元;租入一栋房屋,一层作为生产车间,二层作为
职工食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0000元。
(3)乙企业向甲食品厂购买了1000000元(不含税)货
物,甲食品厂给予乙企业10%的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
在同一张发票且折扣额在备注栏标明。(4)甲食品厂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产的食品,合同约定的含税总
价款是22600元,合同约定5月收取总价款的40%,剩
余款项于6月支付。已知: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
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甲食品
厂销售食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扣税凭证符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2 12/09 10:44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12/0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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