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陈某任职于甲公司,为独生子,其父母均为65周岁,育有年满3岁的双胞胎女儿,正在接受学前教育。2022年陈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从甲公司领取扣除依照规定标准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为15 000元,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2 980元。
(2)从甲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6 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业余时间在某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取得课时费22 000元。
(4)每月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偿还房贷3600元。
已知:陈某夫妇约定专项附加扣除均由陈某100%扣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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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2 12/03 13:50
你好,学员,这个具体什么问题的
2022 12/0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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