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壁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这批壁纸50%用于装饰职工食堂,50%用于零售,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2)购入书包10000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将其中500个赠送某共建小学,其余以每个20元的零售价格全部零售。(3)将本企业电梯广告位出租给某广告公司发布广告,收取含税广告位占用费40000元,该建筑取得于“营改增”之前,该商业企业对此项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4)为B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销橄榄油,取得零售收入79100元。和B食品厂结账,支付B食品厂452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向B食品厂收取结账额5%的返还收入。(橄榄油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5)将企业使用过的包装物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取得含税收入6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当期实际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25 15:31
学员你好,计算如下
1
26000*0.5+13000+45200/1.13*0.13=31200
2
150000/1.13*0.13+20*10000/1.13*0.13+40000/1.05*0.05+79100/1.13*0.13+6000/1.13*0.13=51960.51
2022 11/25 15:3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