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甲公司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购买了乙公司60%的股权,支付价款1800万元。
在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2020年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600万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为2700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甲公司认定乙公司的所有资产为一个资产组,确定资产组在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2800万元,经评估,甲公司判断乙公司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020年合并利润表中应当列报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是( )。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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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2 11/17 15:55
你好
合并商誉= 1800- 2500*60% = 300 (万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2600 + 300/60%= 3100 (万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800 (万元)
所以资产组减值= 3100 - 2800= 300 (万元)
应全部冲减商誉的账面价值,又因为合并报表只反映母公司的商誉,所以合并报表中列示的资产减值损失=300x60% = 180(万元)
2022 11/1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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