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自设立日起超过三个月符合条件的从什么时候使用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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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2 11/11 16:52
你好;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且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 那么就可以享受的; 你们服务收入 占比全部收入的 50%比重的;就可以去申请
2022 11/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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