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没看懂,怎么分清,分不清?进项到底怎么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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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gxc1007 | 提问时间:2022 11/10 19:21
各个项目共用的其他资产和服务的进项税额880万元按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880×(800免税销售额+4000仓储销售额+7000收派销售额+1000原房屋租金)÷(800+5800+12000+20000+800+4000+7000+1000+3800)=204.06(万元)。
(800免税销售额+4000仓储销售额+7000收派销售额+1000原房屋租金)为免税、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此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收派服务、仓储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
2016.4.30之前取得房屋的租赁服务,适用5%的征收率;
2022 11/1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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