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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某制造企业有机修和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主要为本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服务。2016年10月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为:供电车间26500元,机修车间25800元。该企业供电车间对外提供的劳务量总共为53000度,其中机修车间10000度,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50000度,厂总管理部门耗用2000度;机修车间总共对外提供的劳务量为4300小时,其中供电车间耗用300小时,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400小时。要求:采用交互分配法对辅助生产费用进行分配,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m04911288 | 提问时间:2022 11/10 11:51
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对内分配率 供电=26500/53000=0.5元/度 机修=25800/4300=6元/小时 供电耗修理费=6*300=1800元 机修耗电费=0.5*10000=5000元 对外分配率 供电=(26500+1800-5000)/(53000-10000)=0.541860465116元/度 机修=(25800+5000-1800)/(4300-300)=7.25元/小时
2022 11/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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