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受理前1年内的个别清偿,不是可以撤销吗?为什么B不正确?为什么是半年之前的不能撤销? 什么情况下是1年内不能撤销?什么情况下半年前的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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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m8964_42568 | 提问时间:2022 11/09 13:46
在破产受理前1年内的个别清偿,不是可以撤销吗?为什么B不正确?
回复: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那么就相当于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对到期债务个别清偿”,可以撤销。所以B不正确。
为什么是半年之前的不能撤销?
回复: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那么就相当于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对到期债务个别清偿”,可以撤销。
什么情况下是1年内不能撤销?什么情况下半年前的不能撤销?
回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情形: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①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
②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解释】该条款是指对原来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务“事后”补充设置担保(只要补充设置担保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就可以撤销)。
【提示】不包括债务人在可撤销期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该情形并未造成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①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不得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
②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已达到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
(5)放弃债权的。
2022 11/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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