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员工目前在A财税公司上班,社保和工资都由A负责,由于甲员工个税每期缴纳太多,现在甲员工以自己名义设立B税务咨询公司,后期甲员工社保可能会转到自己的B公司,B公司有自己的员工,给员工有买社保和对公发工资。请问现在A把甲员工工资打到B公司对公账户,然后B开票给A公司。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如果合理,请问开票名称最好开什么项目?如果不理解过程,可以看看下面图解,麻烦各位老师指导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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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陆励成 | 提问时间:2022 11/07 14:22
你好,b公司有什么经营范围?他开票的内容是什么?
2022 11/0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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