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法人王某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并实缴了10万的出资。股权变更时A公司净资产5400元,B公司支付价款15万汇款至王某个人账户,取得王某所持A公司的全部股权,并进行了工商变更。 请问:1、此笔业务A公司、B公司、王某各自方账务及税务方面应如何正确处理?2、若A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B公司将15万计入了长投、王某个人在财税方面也没有任何处理,请问应如何正确调整补救?3、价款直接支付给个人是否可以?4、王某的个税如何计算?5、自查出来的问题补税是否也要罚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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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liuyanrong | 提问时间:2022 11/04 16:25
你好; 1. A 做 :借实收资本- 王某 贷实收资本- B公司 ; 。到时记得代扣 王某的个税和印花税的; 2. 补做 ; 关键是看 这个款 转给A公司还是转给王某的 ; 3. 可以转给个人的 ; 4. 个税 =(转让金额 - 取得股权原值及税费)*20% 5; 是的; 补税有滞纳金 ; 严重偷漏税会罚款的
2022 11/0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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