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题没懂,可以给我讲讲不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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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3987668 | 提问时间:2022 11/04 08:15
这个题目的意思是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总的原则是应该以最终控制方(甲)所认可的被合并方(丁)净资产价值乘以持股比例来算合并成本。如果最终控制方(甲)最初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丁)的控制权,且当时确认了商誉的话,那么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乙)应该把这个商誉延续下去,所以乙公司算合并成本时,还需要额外加上最初的那个商誉。
2022 11/0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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