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9月生产销售A型空调,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3000元,具体业务如下:
(1)向某商场销售1000台A型空调,由于量大给予其10%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同时,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空调100台,收取含税差价共226000元。
(2)销售本企业2017年购进的自用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增值税收入79100元。
(3)当月销售空调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11300元,另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5650元。
(4)当月购进空调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3000元。在月末盘点时发现有2000元的零配件因管理不善损毁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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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11/02 16:56
学员你好,你的问题不完整
2022 11/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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