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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联公司2019年6月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向南方企业出售A产品400件,每件售价200元,增值税10400 元,货款已收到,存入银行。 2. 向乙公司出售B产品200 件,每件售价180 元,增值税 4 680 元,货款尚未收到。 3. 按出售的两种产品的实际成本结转 A、B两种产品的成本。A产品每件140元,B产品每 件95元。 4. 结转本月销售机构职工工资2000 元,并提取职工福利费280元。 5. 向丙企业出售不用的原材料300 千克,每千克售价20 元,增值税780 元。对方开出商业 承兑汇票一张,期限6个月。 6.结转上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每千克成本 15元) o 7.按规定计算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稅600 元。 8. 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共计11700 元。 9.开出转账支票一张,支付广告费 1900 元。
m507613588 | 提问时间:2022 11/02 12:00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 11/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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