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6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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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2 11/01 11:33
你好,进项税68万
进项转出为200*(17%-13%)=8万
销项税为=17万
应交增值税17-(68-8+5)=65
实际退税200*13%=26万
免抵税额0
2022 11/0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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