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进口关税60万元,进口消费税90万元,进口增值税51万元。本月企业领用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8.66
B、72
C、10.2
D、15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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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10/28 09:50
同学你好,答案为A 组成计税价格为:150+60+90=300(万元)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300×80%×30%=72(万元)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00+42.12÷(1+17%)]×30%-72=28.8(万元)
2022 10/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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