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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20年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甲提供的材料成本为49000元,支付给乙加工费5000元,因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在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取得了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650元,加工的该应税消费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甲收回委托加工的消费品后,4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60%用于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0元。该委托加工产品的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乙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及账务处理如下:乙企业的账务处理为:(1)乙企业在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9 000+5 650)×10%=5 465(元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2 10/19 11:0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10/1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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