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空调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W型空调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3 390元,甲公司给予每台339元折扣额的价格优惠。双方于7月2日签订销售合同,甲公司7月6日收到价款,7月20日发货并向对方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乙公司7月22日收到空调。 (2)销售Y型空调3 0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4 520元。公司业务部门领用10台Y型空调用于奖励优秀员工,公司食堂领用2台Y型空调用于防暑降温。 (3)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 6000元;向丙公司支付新产品设计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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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10/14 09:40
你好,学员,题目不完整的
2022 10/1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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