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空调生产和销售业务。2022年7月经营情况如下: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W型空调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3480元,甲公司给予每台348元折扣额的价格优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2)销售Y型空调3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2900元。
(3)公司食堂领用2台Y型空调用于防暑降温
(4)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2000元。
(5)向丙公司支付新产品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计费300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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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6:59
甲公司2022年7月经营情况如下:(1)向乙公司销售W型空调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3480元;(2)销售Y型空调3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2900元;(3)公司食堂领用2台Y型空调用于防暑降温;(4)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2000元;(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计费3000元。综上,甲公司的销售额为3480X100 + 2900X30=377600元,折扣额348X100=34800元,应纳增值税额377600X6%+102000X6%+3000X6%=21936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将企业在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中实现的价值增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企业承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是中国实施的一种税务,它可以追溯到1970年的“小规模税”,1986年正式推行增值税,从1994年开始全国统一实施,从此成为中国不可或缺的税种之一。
2023 02/0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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