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我们9月份有一笔分红款192万,是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缴纳20%的税款38万,由于合伙人急用,9月就把154万的税后分红取出来发给股东,38万的税款留在银行账户。由于是9月的收入,10月才能交税。
9月的做账,麻烦老师看下是否正确?
1.借银行存款192万,贷应付利息192万----(分红款入账)
2.借应付利息192万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38万
贷银行存款38万-----(税后分红)
10月的做账,是否正确?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38万
贷银行存款30万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2 10/12 13:31
同学你好
这样做可以的
2022 10/12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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