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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B、C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以下事项:(1)B企业从A企业采购30000元的货物一批,从A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价款50000元,税额6500元;(2)A与C未发生经济业务,A企业向C企业开具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物价款500元,税额650元。请依次简要回答下列问题:上述发票均未申报并且未缴纳增值税)问题(1リ:A企业向B、C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属于什么行为?问题(2):A企业开具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计算增值税?间题(3):A企业开具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问题(4)若B、C企业收到上述增他群专用发票已申报抵扣,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03 11:29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1,向b属于正常业务,c属于虚开发票 2,增值税金额6500 3,虚开,可以进行罚款 4,b不需要额外处理,正常认证抵扣 c属于不可以抵扣,需要进转出处理
2022 10/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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