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想在香港设立(A公司)控股广东新公司(B公司),(B公司)控股现在营业的大陆(C公司),如C公司有营利要分红时,怎样做才可以节省20%的税收,又或者是怎样设计,以那种形式对C公司进行投资可避免分红时要交20%的税呢? ABC公司都是这些股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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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22 09/16 09:22
同学你好,可以在大陆成立一个D公司,B公司投资给D公司,由D公司再投资给C公司,这样C公司分红给D公司,就不用交20%的税了。
2022 09/1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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