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例题最后一题,为啥还要减4.08×260÷(260+35),不是已经减去了进项吗,这一步看不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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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3830568 | 提问时间:2022 09/14 11:09
你好同学
4.08的进项需要按照软件业务收入/总收入划分一部分用于一般业务抵扣,一部分用于软件业务抵扣,
政策又规定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税负率为3%,所以要减掉用于软件业务抵扣的那部分进项税额
如果不减掉那软件业务所交的税=260*3%-软件业务抵扣部分进项了,这样税负率就不是3%了
2022 09/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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