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率是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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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17 06/15 16:09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根据《厦门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需对应税合同及其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实行核定征收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 ,经区级地税局批准可按地税机关每年确定的应税合同签定的金额占其购销或提供劳务、服务结算或应计总金额的比率按月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2017 06/1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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