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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15题,不应该算的取得时候交的税?公益事业支出,应该在交完税之后扣除
However | 提问时间:2022 07/19 12:42
大海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1、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已经考虑进去了,不是在缴纳完税后扣除,而是在考虑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应当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4、综上,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30000,应纳税所得额30%为30000*30%=9000,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0000,那么捐赠额中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金额为9000,所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30000中扣除9000,所以应纳税额为【30000-30000*30%】*20%=4200
2022 07/1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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