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日甲与乙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于 2022年1月3日借给乙 10万
元,借期1年,但是甲是于 2022年2月20日交付给乙相关款项。该借款到期
后,
乙未归还甲 10万元,
甲查到乙的债务人丙欠乙到期债务 15万元。请问:
甲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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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2 06/27 16:53
甲可以行使代位诉讼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022 06/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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