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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板有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C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了小规模一个个体工商户。法人均不一样,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C公司收款80万,A公司开票给C80万专票,业务不是真实的,只是签订了合同,方便走账。随之,C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准备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也是为了走账。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合同,实际是虚拟的。真实的业务是A公司与其他合作公司签订的合同,然后拿一部分工作量分摊到C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然后再开票。这样操作有问题吗。有风险,哪一系列人员会承担责任呢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2 06/15 18:34
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这实际是虚开发票行为 A公司,C公司与个体户均参与其中,均要承担责任
2022 06/1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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