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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期初无留抵增值税税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月10日,甲公司向戊公司销售产品150件,单位售价68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52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甲公司在销售时已获悉戊公司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近期内很难收回货款,但考虑到戊公司的财务困难只是暂时性的,将来仍有可能收回货款,为了扩大销售,避免存货积压,甲公司仍将产品发运给了戊公司。戊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运作,资金周转困难逐渐得到缓解,于2020年6月1日给甲公司开出一张面值115260元、为期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06/14 15:27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月10日甲公司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520×150)78000 贷:库存商品78000 借:应收账款(680×150×13%)132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60 6月1日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680×150×113%)1152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80×150)102000 应收账款13260 借:主营业务成本78000 贷:发出商品78000
2022 06/1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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