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甲公司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对可能发生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②2020年10月,甲公司需筹集研发资金1亿元,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8000万元,其余2000万由自有资金解决。该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8000万元,平价发行,票面利率8%,5年后到期,同期普通债券实际利率8%。筹资方案经总经理王某审批通过,严格按筹资方案用途使用资金,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③对于信用状况较差且资金实力一般的客户,采取现销政策;对于信用好且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大客户,采取赊销政策。截止年末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高达5亿元,存在坏账风险。甲公司加大催收力度,要求营销人员在催收同时一并结算货款。
说明资料所涉及事项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06/11 17:32
事项①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②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筹资方案最终经总经理王某审批通过。
理由:重大筹资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而不是经总经理王某审批通过即可。
不当之处二:总经理王某指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理由:特殊情况下,比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以改变资金用途。
事项③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甲公司要求营销人员在催收的同时,一并结算货款。
理由: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负责结算货款。
2022 06/11 18:0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