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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居民个人刘某2021年1-6月份应发工资均为22000元,7-12月份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每个月共3000元;刘某其独生子正就读小学1年级,约定与妻子各按照50%进行扣除;刘某父母均年过60周岁,约定与其弟弟各扣除50%;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刘某扣除。2021年11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取得稿酬80000元,取得特许使用费10000元。2021年1月份已预扣预缴税款39000元。刘某向支付劳务报酬和稿酬及特许使用费的单位取得了已缴纳税款的证据,劳务报酬已经预扣缴2800元,稿酬已预扣缴8000元,特许使用费已预扣缴2000元。要求:计算说明2021年3月刘某做汇算清缴时应补缴还是获得个人所得税退还?其金额是多少?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09 22:17
星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你好 计算过程如下 工资薪金预缴个税=(12000*12-1600*12-1000*12-1000*12-5000*12)*10%-2520=1560 劳务报酬预缴个税=10000*(1-20%)*20%=1600 稿酬预缴个税=20000*(1-20%)*(1-30%)*20%=2240 预缴个税合计=2240+1600+1560=5400 汇算清缴个税=(12000*12+10000*(1-20%)+20000*(1-20%)*(1-30%)-1600*12-1000*12-10000*12-5000*12-13000)*10%-2520=2180 汇算清缴应退个税=5400-2180=3220
2022 06/1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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