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将M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第三方境外企业,表面上是他在自己的国家把自己家的东西卖给了自己国家的人,不关咱们国家的事。
但实际上M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做幌子,实际上M公司就相当于N公司,他卖M公司,相当于卖N公司,把在咱国内赚的钱卖给了他国的人,赚了我们国内的钱,所以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我这么分析对吧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之所以M公司被认为是一个幌子,不按表面的来算企业所得税,是因为他没有配置相关资产及人员是一个空壳公司,。那假如他有相关资产及员工等正常运转,那这个他卖M公司给他自己国家的人,就不用给咱们国家交企业所得税了吧,就是不与咱相关了。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题与第四题是同一个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