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非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2019年发生:(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出租厂房取得租金收入5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456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附加60万元。(2)发生销售费用2000万元,其中广告费15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职工集资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10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业务招待费9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因污染问题被环保局罚款20万元,因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过期失效损失原材料一批,原账面成本10万元。(3)2017年、2018年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4)2019年境外税后所得有3笔,其中来自甲国有两笔,分别120万元和51万元,税分别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1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均签订避免重复征税协定)。假设采取分国不分项的方法计算。问题:计算2019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30 12:22
你好!
利润总额7500+500+240-4560-60-2000-200-1000-100=320
19年应纳税所得额320-国债利息收入30+300调增(广告费1500-8000×0.15)+40调增(利息160-120)-加计扣除400×0.75+50(业务招待费90-8000×0.005)+20行政罚款=400-40×0.25=90+甲国51/0.85×0.25-51/0.85×0.15=96+乙国142.5×0.25-7.5=124.13万元为应纳税额
2022 05/30 12:4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