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万元,税额为0.9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不含税运输费0.4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如果你是企业财务人员,请问该企业当月将农产品发给职工作福利是否需要纳税?该笔业务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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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2 05/28 15:47
你好 外购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不需要纳税 但进项税额要转出。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0.9+0.45)*(1-0.2)=1.08万元
2022 05/2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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