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在审查企业的材料采购业务时,发现本年内一笔业务的处理如下:
从外地购进原材料一批,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材料重量为5000千克,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此外,采购这批材料还发生了运杂费2000元,财会部门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将价税合计记入“材料采购”,将运杂费计入管理费用。材料入库后,仓库转来材料入库验收单。要求:
(1)上述资料反映了被审计单位在材料采购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2)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调整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2 05/21 22:36
(1)存在的问题:
①被审计单位的财会部门记账在前,仓库验收在后,财会部门未能以验收入库单作为记账依据的做法,说明该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记账与入库、验收不能相互牵制,容易造成账簿记录混乱和账实不符。
②材料采购成本的处理不正确,增值税不应计人材料采购成本,应单独确认进项税.运杂费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而不能计入管理费用。
(2)应要求被审计单位作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存货——原材料3400
借:存货——原材料2000
贷:管理费用2000
2022 05/2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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