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处置了固定资产,在预交时已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已交增值税,处置后产生了营业外支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需要不需要调呢?要调增吗?有税法文件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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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2 05/17 14:01
你好 ;意思是变卖发生的 损失 ;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企业的财产损失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对于依法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则必须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否则即不能在税前扣除。
2022 05/1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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