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餐饮业)小规模和B公司(餐饮业)个体户,这两家公司之间的经营模式如下:
第一种.A公司代收B公司的营业款,对该向业务B公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A公司不涉及任何税费,对吗?
第二种.A公司向B公司采购套餐后再出售,对该向业务B公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A公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吗?
以上两种方案中第几种对B公司,涉税环节较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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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2 05/11 22:39
你好 ,税务上代销是视同销售的,也就是跟你第二种方法交税是一样的
2022 05/12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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