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查(假设审查期在当年),发现该企业2020年4月将基建工程领用的生产用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由于当期期末既有期末在产品,也有生产完工产品,完工产品当月对外销售一部分,因此多计入生产成本的30000元,已随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分别进入了生产成本、产成品、产品销售成本之中。经核实,期末在产品成本为150000元,产成品成本为15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00000元。另外,税务师发现该企业出现取得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的情况。
要求:
(1)请帮税务师计算分摊各环节的错误数额,并作相应的调账处理。假设本年利润按年进行结转。
(2)请帮税务师回复对于取得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应如何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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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2 05/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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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0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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