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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采用实际成 本核算。该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一批,原材料价款60万元,加工费用16 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1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并验收入库,加 工费用、增值税以及消费税都已经支付。 (1)假设委托方收回加工材料后用手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假设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要求:编制这两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及专栏名称)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5/02 08:58
图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委托加工应交增值税=(60+16-1)✘13%=75✘0.13=9.75 (1) 借:委托加工物资60 贷:原材料6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75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 委托加工物资16 贷:银行存款26.75
2022 05/0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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