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原材料成本70万,加工费用20万,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改为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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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2:51
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涉及的税收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重新评估税收。首先,由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原材料成本70万,加工费用20万,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因此这部分费用应该可以免征消费税,但是加工后的产品应当依据税率对其含税价中的消费税进行征税,当前消费税税率一般是10%,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就要将这部分附加税费支付给国家。
拓展知识:消费税是一种消费型税收,范围覆盖商品和服务,是实施直接税收的有效方式,具有税收影响广泛、税金收入大、税收管理容易等特点。消费税是当前国家实施税收的重要方式之一,主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其税收管理非常严格,如果不遵守税收管理规定,容易触犯税收法律和法规,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
2023 01/2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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