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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看一下 我做的对不对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非黄金饰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请按要求写分录: (一)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分录 (二)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支付加工费和税金、收回材料的分录 (三)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的(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支付加工费和税金、收回材料的分录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11/11 10:47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您 做的是对的;
2021 11/1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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