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消费者起诉,公司考虑到败诉、进行赔偿的可能性很大,为此确认了4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21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2022年3月16日,经法院判决F公司应赔偿消费者450万元。公司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21年3月25日完成(假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预计时税前抵扣,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抵扣)。F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25%,盈余公积按照10%比例计提。根据上述资料F公司进行会计处理:调整相关损益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填空1,当期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填空2万元,调减的净利润为
填空3万元,调减的未分配利润为填空4万元,调减的盈余公积为填空5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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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2 04/22 09:18
你好,学员,稍等,老师看看
2022 04/2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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