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含税单价为280元/辆。某月该 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10%的折扣销售,开具同一张发票入账;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 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 000元,装卸费1 000元;同时为了尽早的把钱收回来,给以对方1/10,N/20的优惠政策。 (3)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 000元。 (4)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 000元、税 款23 800元; 计算缴纳当月底该企业应缴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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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04/12 08:55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7000*0.09+1000*0.06+23800=24490
当期销项税额是
800*280*0.9/1.13*0.13+800*280/1.13*0.13+60000/1.13*0.13=55865.49
应交增值税55865.49-24490=31375.49
2022 04/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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