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经济业务如下:
(1)4月15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支付价款25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03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4月2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投
资款专户。
(2)6月30日,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550万元。(3)7月31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取得价款2700万元,存入投资款专户,确认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11.32万元。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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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2 03/28 21:11
同学你好
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00-50=2450
应收股利50
投资收益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03
贷:其他货币资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50
贷:应收股利50
2.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
3.
借:其他货币资金27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450
-公允价值变动 100
投资收益150
借:投资收益11.32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1.32
2022 03/28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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