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后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率为9%,外墙广告位出租增值税率为9%,车辆广告位出租增值税率为13%):①购入8吨运输货车10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②当月取得货物运输不含税收入300万元。用2辆8吨货车无偿替某关联公司运输货物5天;将1辆8吨货车用于运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10天。该企业8吨货车收费标准为0.2万元/天(不含税)。③与乙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允许乙广告公司在甲运输企业于2017年新建的外墙上涂刷广告,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允许乙广告公司在甲运输企业新购入的货车车身上涂刷广告,取得含税收入9万元。④转让3辆已使用13年的货车,共取得含税收入12万元。⑤支付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价税合计5万元。要求:(1)计算业务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计算业务③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计算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4)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28 20:20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2 03/28 21:5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