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华联公司委托外单位将甲材料加工成乙材料,发生如下业务: (1)发出甲原材料300000元。 (2)材料加工完成支付加工费 60000元,增值税 7800元(经税务机关认证可以抵扣),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40000 元:收回的乙材料直接销售。 (3)收回的乙材料验收入库。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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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2 03/17 17:45
你好
(1)发出甲原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2)材料加工完成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包括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收回的乙材料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2022 03/1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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