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
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
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
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2022新增)。最后一句什么意思啊。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2022新增)。那这句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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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2 03/08 12:58
就比方说理论,现在是两个公司同时发生了一笔广告费。那么这两个费用正常是需要什么呀,分摊到两个公司的。那么也就是说也可以不用分摊,由一方承担,那么另外一方就不分摊这个费用,也就是不扣除。
2022 03/0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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